哪些老人需要做老年康复?至今仍有不少养老机构对康复一词存有误解,认为它只是在训练室中由专职人员执行的一种运动训练;也有机构领导认为入住者大多只是长期卧床,根本无法接受康复者,更有些机构服务人员或入住者的家属则认为,只要康复训练工作做得彻底,长期卧床的高龄者总有一天能下床行走。今天我们来聊聊哪些老人需要做老年康复?

理解入住者的身体特征

无法在家照顾高龄者的三大特征是:

1、行动上需要有人扶持才能站立;

2、排泄时必须有周密介护;

3、和家人沟通困难。

因此,从身体功能看来,一个人若无法自行站立、起身或步行,便为罹患起居动作障碍,属于无法自理生活能力的分类。平均而言,每人之患病时间均有四至五年以上。这种长期性治疗,常令人感到身心俱疲,日渐对想获得自理的欲望逐渐丧失,越发形成依赖性格。入住者开始时对于功能衰退,成为需要照护的转变,一开始多半持拒绝接受的态度。还有些入住者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,一旦养老机构的环境变化稍大时,会出现类似失智症的情绪反应,因此,新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者入住后的二至三周内,应该密切注意并观察其变化情形。

机构中实施康复的目的

康复治疗是以回归社会为目标,最好是在固定的期间内集中实施。但原则上无法期待功能改善的入住者,则须将重点置于维持现有的能力上。对于起居动作都成问题的入住者而言,日常生活能力的强化更是不容易,因此安排在起居室反复练习日常生活中必须使用各种动作。一旦入住者自己可以照顾自己,则对于提高本人的学习意愿则会有助益,甚至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。这或许可视是机构中的入住者康复治疗的真正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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